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为做好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研究学业奖学金评审的基本原则是奖励先进、鼓励创新,推动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以及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
第三章 参评条件及发放标准
第四条 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五条 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
第六条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七条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为申请制,研究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参评。除当年入学新生外,上一学年度必修必选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习内容,方有资格获评学业奖学金。
第八条 按照年级分为新生奖学金和其他年级奖学金。
1.博士新生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覆盖率为100%。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他博士生获得二等奖。
博士其他年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覆盖率为100%。
2.硕士新生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覆盖率为100%,通过推免方式录取的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他硕士生获得二等奖。
硕士其他年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覆盖率为80%。
3.各等级占比与名额按照研究生院当年下发的通知执行,奖励金额按照研究生院当年下发的奖励标准执行。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研究生应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撤回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条 新生奖学金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直接认定等级。其他年级研究生将学分绩点与综合科研分相加,计算学年综合成绩并分年级分组排序,按照学校下发各等级比例与名额,按照一二三等奖顺序确定人选。
博士研究生在学院范围内排序。硕士研究生分为三组分别排序:国际经济贸易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组、经济学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组、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组。
学分绩点与综合科研分计算原则与方法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答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2.在学术科研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在科研或实验中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
4.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注册;
5.因休学等原因保留学籍;
6.其他被认定应取消学业奖学金的情形。
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十五条 本硕博、硕博连读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的,若累计学习年限尚在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在下一学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十六条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同年度申请学业奖学金,但用于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用于申请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与其他奖助学金兼得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成果,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视情节给予处分,获奖前直接取消获奖资格,获奖后收回奖金和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学分绩点与综合科研分计算方法与原则
1.计算学分绩点
计算时应包括上一年度全部课程。学分绩点满分为4分,计算方法如下:
(1)每门课程学分绩点=该门课程学分*[4-3*(100-百分制成绩)^2/1600]
(2)合格类课程的学分绩点=3.25*课程学分(相当于80分)
(3)免修课程学分绩点=3.81*课程学分(相当于90分)
(4)不及格或未合格课程的学分绩点为0
(5)GPA=所有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有课程学分之和
2.综合科研分计算方法
对于研究生在奖学金评定期内获得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含译著)、教材、科研项目、咨政、成果转化、科研获奖、论文入选学术会议/征文、权威竞赛获奖等,按照成果认定分值加总计算。具体成果类型、成果层次和分值见附件2。
为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在学期间加大学术研究投入,积累学术成果,学术型研究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以外的比赛所获分值乘以系数0.3后认定。
3.科研成果分值计算原则
(1)所有科研成果级别按照《天津财经大学学术成果目录(2025年修订版)》认定,只有通过科研处、教务处或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最终认定的成果才能用于计算综合科研分。所有成果需在学生攻读学位期间完成且不能重复使用。
同一篇或题目高度相似论文入选不同学术会议的计1次分值,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同一篇或题目高度相似论文发表且入选学术会议的,按照发表计算分值,不累计得分;
同一篇或题目高度相似论文获不同奖项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同一项咨政成果同时得到批示、采纳或刊载,只取最高分值计1次;
以同一作品或题目高度相似作品获不同等级比赛奖项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同时期参加多支队伍参加同一比赛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得分。
(2)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天津财经大学”,无论成果涉及其他作者同年度是否参与评奖,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须按照各类成果的分值进行分摊。论文类成果分值按照下列分摊系数规则根据作者人数进行系数分摊(只计算前三名)。第一作者是学生本人的研究生导师或副导师,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同第一作者,如为第三作者可视同第二作者,如为第四作者可视同第三作者。导师不算在分摊分值总人数中。两位作者的按照0.6与0.4进行分摊;三位作者的按照0.5、0.3、0.2进行分摊。
(3)批示类和刊载类成果须提供批示和内参刊发原件佐证,采纳类成果需要有采纳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协议)、验收报告或采纳证明等材料。论文成果必须已见刊或能在中国知网检索到,录用通知一律无效。
(4)以团队为单位参与各类竞赛获奖的,获奖的成员计平均分;以项目类获奖的,主持人计总分值的50%,参与人计剩余分值的平均分。
(5)非毕业年级提交成果截止时间为本年度9月30日,毕业年级提交成果截止时间为本年度研究生院下发的申报截止日期。
附件2:成果认定计分规则
1.科研成果类
|
等级 |
A+ |
A1 |
A2 |
B1 |
B2 |
C |
D |
论文 |
40 |
30 |
20 |
12 |
10 |
4 |
0.5 |
专著、译著(每万字) |
3 |
2 |
1.5 |
1.3 |
1 |
0.2 |
0.05 |
教材(每万字) |
1.5 |
1 |
0.75 |
0.65 |
0.5 |
0.1 |
0.03 |
科研项目 |
45 |
30 |
15 |
10 |
6 |
4 |
0 |
咨政成果 |
40 |
30 |
20 |
12 |
10 |
4 |
- |
成果转化 |
- |
30 |
15 |
9 |
6 |
- |
- |
科研获奖 |
40 |
30 |
20 |
12 |
10 |
4 |
- |
注:(1)参与科研项目不计分。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认定为C级;(2)专著最高计3分,译著最高计2分,教材最高计1分。
2.学术会议与征文
论文入选与学科相关国家一级学会征文,或者入选学科重要会议论坛征文(名单见附件3)。入选征文且参会宣讲论文计3分;获奖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论文既获奖又入选的,计高分。同年度有多篇不同题目论文入选论坛,最多计2项。
3.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获奖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中的竞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MIB教指委举办或指导的各类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字贸易综合技能大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按照下表分等级核算得分。
序号 |
成果层次 |
分值 |
1 |
国家级特等奖 |
15 |
2 |
国家级一等奖 |
12 |
3 |
国家级二等奖 |
10 |
4 |
国家级三等奖 |
8 |
5 |
省部级一等奖 |
6 |
6 |
省部级二等奖 |
4 |
7 |
省部级三等奖 |
2 |
附件3:
学科重要会议论坛名单
序号 |
论坛/年会名称 |
1 |
中国经济学年会 |
2 |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年会 |
3 |
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年会及主题论坛 |
4 |
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年会及主题论坛 |
5 |
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 |
6 |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 |
7 |
中国青年政治经济学学者年会 |
8 |
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青年论坛 |
9 |
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坛 |
10 |
劳动经济学会年会 |
11 |
中国劳动经济学者论坛 |
12 |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及实践年会 |
13 |
中国海派经济学论坛 |
14 |
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 |
15 |
香樟经济学年会 |
16 |
中国青年经济学者论坛 |
17 |
全国数字经济学术年会 |
18 |
中国青年国际贸易学者论坛 |
19 |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论坛 |
20 |
全球价值链研究生论坛 |
21 |
中国环境经济学论坛 |
22 |
中国人口学会年会 |
23 |
青山湖国际经济论坛 |
24 |
中国区域经济学者论坛 |
25 |
全国区域经济学学科建设年会 |
26 |
中国工业经济学年会 |
27 |
产业组织前沿问题研讨会 |
28 |
中国数量经济学年会 |
29 |
中国产业经济学者论坛 |
30 |
中国发展经济学年会 |
31 |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 |
32 |
中国城市经济学学会年会 |
33 |
中国健康经济学论坛 |
34 |
国际商务前沿与中国链战略国际研讨会(IBCC) |
35 |
国际商务学会专题会议 |
36 |
中国企业管理案例与质性研究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