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做好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年度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和金额标准,由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各学科专业研究生的招生规模,确定学业奖学金的奖励等级比例分配。
第三条 学业奖学金由市财政拨款及学校专项资金构成,在学校建立专项账户列支。
第二章 参评范围
第四条 学业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
第五条 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
第三章 评审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评定办法,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全校的相关评定工作,制定名额分配方案,裁决有关申诉事项等。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组织、奖金发放,以及其他日常相关事务的管理。
第七条 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为经济学院院长,委员为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国贸系系主任、经济系系主任、学生代表一名(由学工部推荐)。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负责学业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发放等工作,成员由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九条 除当年入学新生外,所有参评研究生必须在上一学年内必修必选课程合格。
第十条 当年入学新生评选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1.一等奖为硕博连读学生,有富余名额时,按照入学总分(初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排序递补;
2.二等奖以及三等奖按照入学成绩总分(初试加面试成绩)排序。
(二)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为推荐免试录取,有富余名额时,按照一志愿入学总分(初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排序递补;
2.二等奖为一志愿入学总分(初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排序,有富余名额时,按照调剂入学总分(初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排序递补;
3.三等奖为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其他年级评选条件
(一)总体原则:为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投身科学研究,按照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科研分相加,计算上一年度的学年综合成绩。计算学分绩点应包括上一年度全部课程。
(二)计分方法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2.综合科研分计算方法
成果认定计分表
成果类型 |
成果层次 |
分值 |
论文 |
符合天津财经大学高质量优秀学术成果目录 |
20 |
符合天津财经大学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目录 |
10 |
著作 |
高质量学术专著 |
1.5分/万字(封顶10分) |
高质量学术译著 |
1分/万字(封顶8分) |
高水平代表性学术专著 |
0.8分/万字(封顶5分) |
高水平代表性学术译著 |
0.5分/万字(封顶3分) |
教材 |
国家级教材或同级别 |
0.6分/万字(封顶4分) |
省部级教材或同级别 |
0.4分/万字(封顶2分) |
项目 |
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处认定的纵向科研项目 |
参与不计分 |
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
主持2分,参与不计分 |
社会服务成果 |
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15 |
中央部委领导或省级正职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6 |
省部级其他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采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8 |
全国性法律、法规、规划或政策制定采纳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6 |
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4 |
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刊载的研究成果 |
4 |
《新华文摘》和《人民日报》刊发的 2000 字以上理论文章 |
3 |
被教育部社科司《大学智库专刊》、教育部《专家建言》、《高校智库专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成果要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与决策》、中央统战部《零讯》及其他中央部委有关内参刊载的研究成果 |
3 |
在天津市委研究室《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市政府研究室《天津政务参考》、《决策咨询建议》,市委办公厅《参阅件》、《每日要情》、《政策咨询》,市政府办公厅《昨日要情》,市委统战部《海河同舟》,市社科联《社科界咨政要报》刊发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
2 |
论文入选会议征文、获奖 |
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征文,或者入选以下会议论坛征文:中国经济学年会、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中国《资本论》研究会、中国青年政治经济学学者年会、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青年论坛、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论坛、劳动经济学会年会、中国劳动经济学者论坛、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及实践年会、中国海派经济学论坛、中国政治经济学年会、香樟经济学年会、中国青年经济学者论坛。如在以上学会征文获奖,级别等同于省部级竞赛获奖。 |
入选征文计2分;获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如论文既获奖又入选的,计高分。 |
与学术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名单见下) |
国家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特等奖 |
10 |
国家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一等奖 |
8 |
国家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二等奖 |
6 |
国家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三等奖 |
4 |
省部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一等奖 |
4 |
省部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二等奖 |
3 |
省部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三等奖 |
2 |
省部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优秀奖 |
1.5 |
校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一等奖 |
1.5 |
校级与学科、科研相关的竞赛二等奖 |
1 |
(三)科研成果分值计算时依据以下原则:
1.所有科研成果级别均按照科研处、教务处或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最终认定结果为准,须同时满足《天津财经大学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目录》、《天津财经大学高质量优秀学术成果目录》中关于高水平代表性、高质量优秀学术成果的相关标准。所有成果发表时间需在学生攻读学位期间且不能重复使用。同一篇论文入选不同会议的计一次分值,不累计加分;同一篇论文获不同奖项的,计高分值,不累计加分;同时期分别组队参与同一比赛的,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名单如下:
序号 |
竞赛名称 |
1 |
全国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各类大赛 |
2 |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
3 |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4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5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6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7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8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9 |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
10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
12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4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5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7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
18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19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20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21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
22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23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24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25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26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27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28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③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技术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
29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30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31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32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33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34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35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36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37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38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39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40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41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42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
43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
44 |
华为ICT大赛 |
45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46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
47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48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49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①品牌策划竞赛、②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③国际贸易竞赛、④创新创业竞赛、⑤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
50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51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52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53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5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55 |
“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
56 |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57 |
“工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
58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59 |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
60 |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
61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62 |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
63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
64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
65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
66 |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
67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68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
69 |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
70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
71 |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
72 |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 |
73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74 |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大赛 |
75 |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
76 |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
77 |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
78 |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
79 |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80 |
“科云杯”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
81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82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
83 |
世界技能大赛 |
84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85 |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 |
86 |
码蹄杯全国职业院校程序设计大赛 |
2.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天津财经大学”,无论成果涉及其他作者同年度是否参与评奖,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均须按照各类成果的分值进行分摊。论文类成果分值按照下列分摊系数表根据作者人数进行系数分摊(只计算前三名)。如果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如为学生本人的研究生导师,则学生可视同第一作者;如为第三作者的,可视同第二作者,以此类推,并且导师不算在分摊分值总人数中。两位作者的按照0.6与0.4进行分摊;三位作者的按照0.5、0.3、0.2进行分摊。
3.批示类和刊载类成果须提供批示和内参刊发原件佐证,采纳类成果需要有采纳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协议)、或验收报告、或采纳证明等材料。同一项咨政成果同时得到批示、采纳或刊载,只取最高分值计一次。
4.研究生以团队为单位参与各类竞赛获奖的,获奖的成员计平均分;以项目类获奖的,主持人计总分值的50%,参与人计剩余分值的平均分。
第五章 学业奖学金发放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审定的获奖名单造册后送财务处发放学业奖学金。
第十三条 已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2.在学术科研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在科研或实验中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
4.其他被认定应取消学业奖学金的情形。
第十四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转为硕士研究生的,若累计学习年限尚在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可在下一学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